时间:2016/09/26/ 15:0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黑财库〔2016〕6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传达宣传、落实中央和省委对文艺工作的批示。
(二)对各团体会员进行联络、协调、服务、指导。
(三)积极支持团体会员扶植各类文学艺术创作,开展文艺评论及理论研究工作,办好刊物及开展各项学术活动。倡导对各类优秀文学艺术成果实行表彰和奖励。
(四)通过各团体会员积极推动并加强我省文艺家的团结,增进各党派、无党派文艺家之间、各民族文艺家之间、老中青文艺家之间的友谊,积极推动各团体会员扩大和加强同台湾同胞及海外侨胞的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
(五)同各团体会员积极展开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友好往来,交流艺术经验,扩大我省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争取对世界文化的进步发展做出贡献。
(六)维护宪法和法律所赐予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在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的正当权益遭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七)积极沟通党、政府、社会各界和文艺界之间的民主协商及联系,并与政府文化艺术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我省的文化事业。
(八)开展以文为主的有偿服务活动,兴办福利设施,帮助各团体会员改善文艺家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二、内设机构
省文联内设17个职能处室,办公室、人事处、组织联络处、文艺理论研究室、机关党委、省戏剧家协会、省音乐家协会、省美术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省电影家协会、省曲艺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杂技家协会、省电视家艺术协会、省企业文联。核定行政编制56人,事业编制0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单位在职人员44人,离休人员12人,退休人员44人。
第二部分 表格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说明
一、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430.03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1156.72万元,部门决算支出数比决算增加273.31万元,主要原因为以下几点:
(一)部门调整预算中增加抚恤金87.77万元。
(二)2015年文化事业费拨款59.20万元。
(三)追加湿地景观摄影活动费26万元。
(四)2015年度目标奖46.72万元。
(五)2014年10月—2015年7月增资补发以及人员调入的增资。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6.44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实际支出18.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79万元(包括项目经费),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包括项目经费),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201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共支出2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38万元(包括项目经费),公务接待费3.72万元(包括项目经费),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三公”经费与2014年度相比,减少34.48%。2015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共有车辆3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次,比2014年减少7次。“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遵守《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加强公车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6.65万元,比2014年减少20.17万元,同比减少15.9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强了对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管理,压缩了一些不必要的支出,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同比2014年有了大幅度的下降。以后我单位将继续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的日常管理,力争每年都呈现下降的趋势。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未发生纳入预算范围的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均为厅级领导干部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群众团体事务: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未单独设置项级项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黑龙江省新书法活动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黑财库〔2016〕2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成立于1984年1月,正处级事业单位,国家一类事业编制27人(包括省楹联家协会2人)。 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开展书法创作、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展览交流、编辑出版等工作,积极开展书法创作、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展览交流、编辑出版等工作,继承和发扬中国书法艺术传统,在普及的基础上努力提高书法艺术水平,关心和支持省内外的群众性书法活动,开展对会员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
二、内设机构
省书法活动中心内设7个职能部门,办公室、组联部、展览部、创研部、编辑部、资料室、楹联家协会。核定事业编制27人。现有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 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373.1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305.00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15 | ||||||
三、事业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16 | ||||||
四、经营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 | ||||||
六、其他收入 | 6 | 0.09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9 | 18.71 | ||||
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7 | 25.00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0 | 49.47 | ||||
8 | 21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373.18 | 本年支出合计 | 22 | 373.18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结余分配 | 23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
12 | 25 | ||||||||
合计 | 13 | 373.18 | 合计 | 26 | 373.1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 | 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373.27 | 348.1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2012501 | 行政运行 | ||||||||
2012550 | 事业运行 | ||||||||
20129 | 群众团体事务 | 305.09 | 305.09 | ||||||
2012950 | 事业运行 | 241.27 | 241.27 | 0.09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63.82 | 38.82 | 25.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8.71 | 18.71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8.71 | 18.71 |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9.47 | 49.4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9.47 | 49.4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1.24 | 11.24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7.32 | 27.32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0.91 | 10.9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 | 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373.27 | 309.45 | 63.82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20125 | 港澳事务 | |||||||
2012501 | 行政运行 | |||||||
2012550 | 事业运行 | |||||||
20129 | 群众团体事务 | 241.27 | 241.27 | |||||
2012950 | 事业运行 | 241.27 | 241.27 | |||||
2012999 | 其他群体事务支出 | 63.82 | ||||||
20134 | 统战事务 | |||||||
2013401 | 行政运行 | |||||||
2013499 |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8.71 | 18.71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8.71 | 18.71 |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9.47 | 49.4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9.47 | 49.4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1.24 | 11.24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7.32 | 27.32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0.91 | 10.9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373.2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305.09 | 305.09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16 | |||||
3 | 三、国防支出 | 17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8 | ||||||
5 | 五、教育支出 | 19 | ||||||
6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 | 18.71 | 18.71 | ||||
7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1 | ||||||
8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2 | 49.47 | 49.47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373.27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2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26 | ||||||
13 | 27 | |||||||
合计 | 14 | 373.27 | 合计 | 28 | 373.27 | 373.2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 | 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373.27 | 309.45 | 63.82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20125 | 港澳事务 | ||||
2012501 | 行政运行 | ||||
2012550 | 事业运行 | 241.27 | 241.27 | ||
20129 | 群众团体事务 | 63.82 | |||
2012950 | 事业运行 | ||||
2012999 |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 ||||
20134 | 统战事务 | ||||
2013401 | 行政运行 | ||||
2013499 |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8.71 | 18.71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8.71 | 18.71 |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9.47 | 49.4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9.47 | 49.4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1.24 | 11.24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7.32 | 27.32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0.91 | 10.9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 | 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373.17 | 87.08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12.35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0.45 | 30.45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5 | 55 | |||
30103 | 奖金 | 8.19 | 8.19 |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18.71 | 18.71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86.09 | ||||
302 | 商品服务支出 | 87.08 | 112.35 | 87.08 | ||
30201 | 办公费 | 44.33 | 44.33 | |||
30202 | 印刷费 | |||||
30204 | 手续费 | 0.01 | 0.01 | |||
30205 | 水费 | 0.23 | 0.23 | |||
30206 | 电费 | 0.41 | 0.41 | |||
30207 | 邮电费 | 4.99 | 4.99 | |||
30208 | 取暖费 | 12.61 | 13.61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57 | 1.57 | |||
30211 | 差旅费 | 10.83 | 10.83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0213 | 维修(护)费 | 0.58 | 0.58 | |||
30215 | 会议费 | |||||
30216 | 培训费 | 1.09 | 1.09 | |||
30226 | 劳务费 | 3.95 | 3.95 | |||
30227 | 租赁费 | 1.2 | 1.2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54 | 1.54 | |||
30229 | 福利费 | 0.43 | 0.43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1 | 3.31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73.74 | 173.74 | |||
30301 | 离休费 | 7.57 | 7.57 | |||
30302 | 退休费 | 113.16 | 113.16 | |||
30304 | 抚恤金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4 | 0.4 | |||
30307 | 医疗费 | 3.15 | 3.15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11.24 | 11.24 | |||
30312 | 提租补贴 | 27.31 | 27.31 | |||
30313 | 购房补贴 | 10.91 | 10.91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 | | | | | | | | | 公开07表 | |||||||||
| 部门: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 | | | | | | | 单位:万元 | |||||||||||
2015年度预算数 | 2015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 3.32 | | 3.32 | | 3.31 | | 3.31 | | 3.31 | | |||||||||
注:2015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部门收入总计373.18万元。
(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18万元。
(2)其他收入0.09万元,利息收入0.09万元,
(3)其中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5万元
2014年总收入为238.57万元。2015年收入比2014年收入增加134.61万元,增长57%。增加的主要原因新调入1人,人员经费增加。普调工资。
2、部门支出总计37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1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27万元。基本支出为309.45万元。项目支出63.82万元。
(2)医疗支出18.7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9.47万元。
2015 年支出总额比2014 年支出总额增加134.61万元,增长57%。增加的主要原因新调入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普调工资,项目增加
(二)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2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2.35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87.08万元。
3、对个我和家庭的补助173.7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医疗3.15万元。
(2)住房公积金11.24万元。
(3)提租补贴27.31万元。
(4)购房补贴10.91
(5) 离休费7.57
(6)退休费113.16
(7)生活补助0.40万元。
(三)2015 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与预算数情况比较
2015 年预算金额3.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零,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万元(本单位公用车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2015年决算金额3.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零,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万元,预算金额与决算持平
(四)2015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15 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固定资产总额159.54万元。
(1)通用设备41.28万元。含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23.86 万元。
(2)办公用房1处价值95.4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群众团体事务: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三、事业运行(群众团体事务):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四、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黑龙江省美术馆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黑财库〔2016〕6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黑龙江省美术馆为造型艺术博物馆,是具有收藏美术精品、组织美术创作和学术研究、进行社会审美教育以及开展国际文化交流等多种职能的永久性国家美术事业机构。承担全省的美术收藏和研究、组织专业美术创作和学术交流、举办各种类型的美术和艺术展览、进行社会审美教育、开展国际文化交流等职责和任务。
二、内设机构
美术馆内设8个职能部门,办公室、创作研究院、版画院、展览部、学术部、典藏部、公共教育部、理论研究部。核定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现有在职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28人。
第二部分 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黑龙江省美术馆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868.5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15 | ||
三、事业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16 | ||
四、经营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 | ||
六、其他收入 | 6 | 174.48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9 | |
7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0 | |||
8 | 21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1042.99 | 本年支出合计 | 22 | 943.73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结余分配 | 23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99.26 | |
12 | 25 | ||||
合计 | 13 | 合计 | 2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收入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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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2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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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黑龙江省美术馆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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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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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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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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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42.99 | 868.51 | 17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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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03.30 | 728.82 | 17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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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 | 群众团体事务 | 903.30 | 728.82 | 17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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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50 | 事业运行 | 610.27 | 435.79 | 17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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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293.03 | 29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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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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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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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99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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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40 | 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