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型艺术创意中心
民间工艺品创意中心
造型艺术创意中心
关于成立黑龙江文化创意机构的决定
各市地政委宣传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大庆石油管理局党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宣传部,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
为了在保护与挖掘横龙江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开发利用工作,以科学完备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规划论证和组织领导,从而催生出更多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省委宣传部、省省广电局、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新闻出版社、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省文联、省作协、省社科院、省旅游局、省画院、省轻工总会等单位决定共同组建“黑龙江省文化创建机构”。
一、组织机构
1、成立黑龙江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
主 任:衣俊卿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李寅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广电局局长
白亚光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厅长
潘春良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厅长
王进敏 省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殿军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社长
马顺强 省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李曙光 省作协党组书记、主席
艾书琴 省社科院党委书记
薄喜如 省旅游局局长
王珍珍 省文化厅副厅长
赵 毅 省文联副主席、省画院院长
2、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文艺处
办公室主任:潘春良(兼)
副主任:(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立民: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田凤志: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刘维宽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负责人
黄树峰 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处长
办公室成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 晶 哈尔滨市社科院旅游发展研究所所长
王 锐 省广播艺术中心艺术总监
王天力 省广电局发展改革办公室主任
王世俊 省社科院政治研究所研究员
王明喜 省歌舞剧院副院长
王益章 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秘书长
田卫平 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
孙 莉 省作家协会组联处处长
齐巧荔 省音乐家协会负责人
许晓春 省作家协会创研室主任
刘跃利 黑龙江电视台文艺编导
孙静波 省曲艺家协会秘书长
朱德宝 省新闻出版局图书出版管理处处长
张 戈 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省书法活动中心主任
张玉杰 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省美术馆馆长
李 萌 省杂技家协会秘书长
李 琦 省作家协会文学院院长
李振宇 省文联组联处副处长
吴秀民 香港文汇报黑龙江办事处主任
李陈奇 省考古所所长
李明明 省艺术研究所所长
李述笑 省社科院犹太研究中心研究员
何大为 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何新力 省舞蹈家协会秘书长
苗 笛 省艺术研究所研究员
宗成滨 省曲艺团团长
郑秀山 省博物馆馆长
罗葆森 省文化厅博物馆处处长
赵丹琪 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
娄东义 省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主任
段光达 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院长
赵光远 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秘书长
费守疆 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
索久林 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省新闻图片社社长
郭淑梅 省社科院文学所副所长
欧阳秀芝 省戏剧家协会秘书长
3、成立8个文化创意中心
(1)文学创意中心(设在省作家协会。成员单位:省作家协会、省新闻出版局、省出版总社。由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负责协调指导)
(2)舞台艺术创意中心(包括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设在省文化厅。由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负责协调指导)
(3)广播影视艺术创意中心(设在省广电局。由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负责协调指导)
(4)造型艺术创意中心(包括美术、书法、摄影、艺术设计,设在省文联。由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负责协调指导)
(5)民间民俗工艺品创意中心(设在省文联。成员单位:省文联、省轻工总会。由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
(6)动漫及网络游戏创意中心[设在省作家协会。成员单位;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出版总社、省文联、省作协、黑龙江动漫产业(平房)发展基地。由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
(7)出版创意中心(设在省新闻出版局。由省委宣传部出版处负责协调指导)
(8)旅游文化创意中心[设在省旅游局。成员单位:省旅游局、省文物管理局(省文化厅)、省商务厅、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省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省文联、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哈尔滨市社科院旅游发展研究所。由省委宣传部宣教处负责协调指导]
二、主要职能
1、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职能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加强规划和协调工作,领导各文化创意中心,不断推出代表黑龙江形象,富有黑龙江特色,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俱佳的文化精品,并协调各文化创意中心将优秀的创意开发系列文化产品,为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各文化创意中心职能
在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发利用我省文化资源,突出我省文化优势结,合当前宣传热点,围绕中心、突出主题,积极策划各文化领域的重点创作项目,打造文化精品,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冲击各类文化奖项,不断提高黑龙江文化艺术在全国的位次和影响力。
三、工作机制
1、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1)资金扶持。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对以下三方面给与资金支持:一是对于重点创作项目,领导小组依据文化创意中心呈送的可行性报告进行研究决策,确立扶持项目后,为创作单位(或个人)拨付创作经费或启动资金。二是为文化创意中心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如:专家审读剧本、审查作品、论证会、工作会等费用。三是为宣传推介文化精品所举办的展演活动、首发式、研讨会、座谈会、新闻发布会已经出版书籍等拨付经费。
(2)审查作品。对于重点扶持的创作项目,各文化创意中心验收后,报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进行审查。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审查后将意见反馈到各文化创意中心。
(3)宣传推介。对于那些弘扬主旋律、宣传黑龙江,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负责协调安排省内外及中央新闻媒体对作品进行宣传推介,形成声势,扩大我省文化产品在全国的影响力。
(4)表彰奖励。对于在全国或国际文化艺术评奖中获奖,或者在国内外产生广泛而良好反响的创作项目,领导小组经研究对其创作单位或个人给与表彰奖励。
2、各文化创意中心工作机制
(1)征集选题。每年第一季度,各文化创意中心围绕当前形势,宣传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结合我省文化创作可开发利用的历史文化资源,遵循各艺术门类特点进行主题策划:同时向省直、市地、系统及民营文化机构征集文化创作选题。将本中心策划的项目与征集的选题汇总后进行整理和分类,形成本年度的创作计划表。
(2)专家论证。各文化创意中心办公室召集有关专家对本中心策划项目与征集的选题进行调查研究与充分论证,确定需要有省里重点扶持的项目。
(3)报送选题。经过专家论证的选题,要明确创作人员、资金来源、需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间、要达到的效果,然后填写《文化产品立项报告书》报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
(4)跟踪问效。对于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扶持的重点创作项目,各文化创意中心要跟踪进展情况,保证各项创作真正达到设计的效果。
(5)审查修改。各文化创意中心要对完成的作品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由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审定后结项。
(6)总结汇报。每年各文化创意中心办公室召集定期会议。对上一年度本创意中心所涵盖的文艺门类创作情况、进展情况、获奖情况及社会反响等进行总结。将在全国或国际文化艺术评奖中获奖,或在国内外产生广泛而良好的反响的创作项目报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申请奖励。
“黑龙江省文化创意机构”从决定下发之日起正式成立,8个文化创意中心均已形成各自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方案,随即进入运行状态。下一步各文化创意中心要建立健全各自的专家组,作为本创意中心的论证机构。各文化创意中心负责人及成员中为席位制的,如有人事变更,将随时进行调整,并报省委宣传部备案。希望各文化创意中心切实承担起相关领域对我省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与利用工作,按照科学严谨、规范高效的原则组织项目推行,打造龙江品牌,构筑龙江特色,形成龙江流派,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凡荣。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08年8月12日
省造型艺术创意中心组织机构
主 任:谭宇宏 省文联副主席
副主任:(以姓氏笔画为序)
张 戈 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省书法活动中心主任
张玉杰 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省美术馆馆长
李振宇 省文联组联处副处长
张震甫 省艺术设计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赵丹琪 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
索久林 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省新闻图片社社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承佑 省版画院院长、国家一级美术师
王同兴 哈尔滨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教授
卞云和 省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
卞永平 省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
田卫平 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国家一级美术师
冯 健 省摄影家协会理事
张天民 省书法家协会顾问
张洪驯 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国家一级美术师
张建设 东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吴团良 省美术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美术师
李向宇 省美术创作研究院专业雕塑家
余 雁 黑龙江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沈小滨 省摄影家协会理事
宫建华 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国家一级美术师
胡志平 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书法赏评》编辑部主任
曹香滨 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省画院副院长、国家一级美术师
薛智国 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国家一级美术师
纪连路 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省造型艺术创意中心办公室设在省文联组联处,李振宇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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