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党委宣传部,文联: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省委宣传部、省文联决定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展现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人民生活和精神面貌发生的可喜变化,坚定人民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激发广大群众建设家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繁荣我省美术、书法、摄影艺术事业,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主办单位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四、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主任 潘春良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顺强 省文联主席 (二)组委会副主任 赵 毅 省文联副主席、省画院院长 燕 鹏 省文联副主席 谭宇宏 省文联副主席 王立民 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三)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立民 (兼任) 李振宇 省文联组联处副处长 (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张玉杰 省美协副主席、省美术馆馆长 赵丹琪 省美协副主席、秘书长 张 戈 省书协副主席、省书法活动中心主任 索久林 省摄协副主席、秘书长 王少伟 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 (五)评选委员会由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六)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联组联处。 五、展览时间、地点 (一)时间 美术展览:2008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书法展览:2008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摄影展览:2008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二)地点 黑龙江省美术馆 六、有关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弘扬改革开放的主旋律和伟大的时代精神,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 (二)应征的摄影作品报省摄协,尺寸为8×10英寸,光面相纸输出,切勿装裱。数码作品应为(10MB JPEG或5MB TIEF格式),寄送电子光盘或网上传送均可。拒收PS作品;书法作品报省书协,尺寸为不小于4尺整纸,不大于6尺整纸;美术作品(中国画、油画、版画、漆画、水彩画、雕塑)报省美协,尺寸为不超过200cm×200cm。书法、国画作品由主办方负责装裱,其他美术作品自行装裱。 (三)应征作品背面的右下角须标明:作品题目、作者、工作单位、邮编、电话。 (四)所有应征作品的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如因连带责任给主办单位造成损失,须由作者一并承担。 (五)所有应征作品在展后三十天内返还作者。 (六)本次展览将出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集》,凡报送作品均视为同意入编。入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七、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08年11月5日至15日。 报送地点:省美术家协会(哈市道里区地段街133号) 省书法家协会(哈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6楼) 省摄影家协会(哈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3楼) 评选结果由相关协会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省美术家协会:曹淑梅 电话:0451-83152296 13244569975 省书法家协会:秦嘉彬 姜洪峰 电话:0451-86037087 省摄影家协会:卞永平 电话:0451-87018255 省文联组联处:李振宇 杜 坤 郎庆松 电话:0451-86037018 0451-86037118(传)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8年10月15日 |